县(区)广播电视台(站)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
覆盖网的设立、终止许可

序号

项目

内容

1

项目名称

县(区)广播电视台(站)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网的设立、终止许可

2

项目类别及编号

许可? 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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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依据

《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28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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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及范围

洛阳市辖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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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
(一)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、设计、施工、安装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,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。
(二)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,应当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。工程竣工后,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的,方可投入使用。
(三)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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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

受理-审查-报批-登记-送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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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
20个工作日(不含报送省局审批时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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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情况

不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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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结果状态

在本单位办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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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名称

技术事业管理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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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、邮编

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  471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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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

正常工作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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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
639171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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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

639176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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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